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转关货物监管办法(201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转关货物监管办法(2017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海关对转关货物的查验,由指运地或者启运地海关实施。进、出境地海关认为必要时也可以查验或者复验。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