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来往香港、澳门小型船舶及所载货物、物品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三章 海关监管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来往香港、澳门小型船舶及所载货物、物品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海关监管 第二十二条 小型船舶在香港、澳门装配机器零件或者添装船用燃料、物料和公用物品,应当填写《来往港澳小型船舶境外添装燃料物料申报单》,向海关申报并交验有关购买单据或者发票,办理进口手续。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