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2005年)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2005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考生以伪造文件、冒名代考或者其他欺骗行为参加考试,取得报关员资格的,海关经查实应当宣布成绩无效,并撤销其报关员资格。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