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的规定(2005年)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的规定(2005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为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计划的协议》(以下简称《早期收获协议》)项下《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正确确定《早期收获协议》项下进口货物的原产地,促进我国与巴基斯坦的经贸往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制定本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00)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