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的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运输企业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被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取消道路货物运输资格的,海关注销其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