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保税货物跨关区深加工结转的管理办法(1999年)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保税货物跨关区深加工结转的管理办法(1999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海关总署以往所发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