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的实施办法(2001年) 第三条
第三条 《暂行办法》所称的“公共图书馆和公共博物馆”是指:
经省级以上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向社会开放的县(市)级以上单位管理的公益性图书馆。
经省级以上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向公众开放的县(市)级以上单位管理的各类公益性博物馆。
经省级以上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向社会开放的县(市)级以上单位管理的公益性图书馆。
经省级以上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向公众开放的县(市)级以上单位管理的各类公益性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