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的实施办法(2001年)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的实施办法(2001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2年1月1日起实施。 第十条 目录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