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核查办法(2008年)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核查办法(2008年) 第二十九条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