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2018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协议》项下的进出口货物应当在内地与澳门之间直接运输。

原产于内地或者澳门的货物,经过香港运输至澳门或者内地,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视为直接运输:

货物经过香港仅由于地理原因或者运输需要;

未进入香港进行贸易或者消费;

货物经过香港时,未做除装卸或者使货物保持良好状态所必需处理以外的其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