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智利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智利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七条 第七条 除适用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的货物外,货物的区域价值成分不得少于40%。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