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1999年) 第八章 审判程序 第一节 审理船舶碰撞案件的规定 第八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1999年) 第八十三条 第八章 审判程序 第一节 审理船舶碰撞案件的规定 第八十三条 海事法院向当事人送达起诉状或者答辩状时,不附送有关证据材料。 第八十二条 目录 第八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