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2015年) 第四章 海事行政处罚程序 第三节 一般程序 第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2015年) 第七十六条 第四章 海事行政处罚程序 第三节 一般程序 第七十六条 进行海事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或者检查,应当由2名以上海事行政执法人员担任调查人员。 调查人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七十五条 目录 第七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