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2015年) 第六十九条

第六十九条 海事行政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的,对自然人处以警告或者处以5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警告或者1000元以下罚款的海事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海事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