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2003年) 第四章 海上海事行政处罚程序 第五节 执行程序 第一百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2003年) 第一百二十五条 第四章 海上海事行政处罚程序 第五节 执行程序 第一百二十五条 海事管理机构对船员处以海事行政处罚后,应当记入该船员的《船员服务簿》。 第一百二十四条 目录 第一百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