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1990年) 第四章 处理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1990年) 第十五条 第四章 处理 第十五条 港务监督应当根据对海上交通事故的调查,作出《海上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判明当事人的责任;构成重大事故的,通报当地检察机关。 第四章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