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2011年)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2011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