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2011年)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2011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测绘人员使用永久性测量标志,应当持有测绘工作证件,并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的监督和负责保管测量标志的单位和人员的查询,确保测量标志完好。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