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2008年) 第四章 执业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2008年) 第三十三条 第四章 执业 第三十三条 注册建筑师从事执业活动,由聘用单位接受委托并统一收费。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