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2026年) 第四章 会计师事务所 第二十七条 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 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文件: (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2026年) (四) 第四章 会计师事务所 第二十七条 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 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文件: (四) 注册会计师名单、简历及有关证明文件;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