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2014年) 第三章 业务范围和规则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2014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业务范围和规则 第十七条 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可以根据需要查阅委托人的有关会计资料和文件,查看委托人的业务现场和设施,要求委托人提供其他必要的协助。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