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199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1993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注册会计师协会是由注册会计师组成的社会团体。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全国组织,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地方组织。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