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199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1993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会计师事务所是依法设立并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的机构。 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应当加入会计师事务所。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