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2025年)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树立依法履职的法治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