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2021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保障当事人依法获得法律援助,为法律援助人员开展工作提供便利。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