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2001年) 六、 约束业外活动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2001年) 第四十三条 六、 约束业外活动 第四十三条 法官不得参加营利性社团组织或者可能借法官影响力营利的社团组织。 第四十二条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