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2019年) 第七章 法官的职业保障 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2019年) 第五十七条 第七章 法官的职业保障 第五十七条 法官因依法履行职责,本人及其近亲属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应当对法官及其近亲属采取人身保护、禁止特定人员接触等必要保护措施。 第五十六条 目录 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