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2017年) 第九章 培训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2017年) 第二十八条 第九章 培训 第二十八条 法官在培训期间的学习成绩和鉴定,作为其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