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 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节 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 第五十八条 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节 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七条 目录 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