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05年) 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二节 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处罚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05年) 第三十九条 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二节 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处罚 第三十九条 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致使该场所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