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1986年) 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处罚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1986年) 第三十条 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处罚 第三十条 严厉禁止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宿暗娼,违者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警告、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嫖宿不满十四岁幼女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强奸罪论处。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