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1986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之一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明知是赃物而购买的;
倒卖车票、船票、文艺演出或者体育比赛入场票券及其他票证,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违反政府禁令,吸食鸦片、注射吗啡等毒品的;
利用封建迷信手段,扰乱社会秩序或者骗取财物,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偷开他人机动车辆的。
明知是赃物而购买的;
倒卖车票、船票、文艺演出或者体育比赛入场票券及其他票证,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违反政府禁令,吸食鸦片、注射吗啡等毒品的;
利用封建迷信手段,扰乱社会秩序或者骗取财物,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偷开他人机动车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