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1957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酒醉状态中违反治安管理的,酒醒后给以处罚。

酒醉状态中对酒醉者本身有危险或者使周围的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应当将酒醉的人约束到酒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