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08年) 第二章 营运管理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08年) 第十条 第二章 营运管理 第十条 设立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必须具备第九条第四项规定的条件,并拥有与水路运输服务业务相适应的自有流动资金。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