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 第五章 水资源配置和节约使用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 第五十三条 第五章 水资源配置和节约使用 第五十三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应当制订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供水企业和自建供水设施的单位应当加强供水设施的维护管理,减少水的漏失。 第五十二条 目录 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