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年) 第二章 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年) 第七条 第二章 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 总量控制计划应当包括总量控制区域、重点污染物的种类及排放总量、需要削减的排污量及削减时限。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