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年) 第三章 防止地表水污染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年) 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防止地表水污染 第二十六条 在内河航行的船舶,必须持有海事管理机构规定的防污文书或者记录文书。在内河航行的150总吨以上的油轮和400总吨以上的非油轮,必须持有油类记录本。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