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 第四章 水污染防治措施 第四节 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 第五十三条 第四章 水污染防治措施 第四节 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 第五十三条 制定化肥、农药等产品的质量标准和使用标准,应当适应水环境保护要求。 第五十二条 目录 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