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 第二章 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 第八条 第二章 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 第八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适时修订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七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