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2011年)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水下文物,是指遗存于下列水域的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人类文化遗产: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2011年) (二)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水下文物,是指遗存于下列水域的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人类文化遗产: (二) 遗存于中国领海以外依照中国法律由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的起源于中国的和起源国不明的文物;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