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2011年)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水下文物,是指遗存于下列水域的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人类文化遗产: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2011年) (一)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水下文物,是指遗存于下列水域的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人类文化遗产: (一) 遗存于中国内水、领海内的一切起源于中国的、起源国不明的和起源于外国的文物; 第二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