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2011年)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2011年) 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八条 在军港、渔港内从事相关水上水下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