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2011年) 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2011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责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立即停止施工作业,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因恶劣自然条件严重影响安全的; 施工作业水域内发生水上交通事故,危及周围人命、财产安全的; 其他严重影响施工作业安全或通航安全的情形。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