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2011年)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2011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涉水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业主单位和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建立健全涉水工程水上交通安全制度和管理体系,严格履行涉水工程建设期和使用期水上交通安全有关职责。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