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2011年)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2011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从事本规定第二条第(十)项列明的活动的,应当在活动前将作业或者活动方案报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