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2025年) 第三章 投资融资促进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2025年) 第十九条 第三章 投资融资促进 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项目推介对接、前期工作和报建审批事项办理、要素获取和政府投资支持等方面,为民营经济组织投资提供规范高效便利的服务。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