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5年) 第七十九条

第七十九条 民用航空器应当按照空中交通管制单位指定的航路和飞行高度飞行,因故确需偏离指定的航路或者改变飞行高度飞行的,应当取得空中交通管制单位的许可。

民用航空器应当遵守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机场飞行程序和运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