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5年) 第五章 空中航行 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5年) 第一节 第五章 空中航行 第一节 空域管理 第七十三条 国家对空域实行统一管理。国家空中交通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全国空域资源。 第七十四条 划分空域,应当兼顾民用航空和国防安全、低空经济发展需要以及公众利益,使空域得到合理、安全、充分、有效利用。 第七十五条 空域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 第五章 目录 第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