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5年) 第三章 航空人员 第二节 机组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5年) 第四十五条 第三章 航空人员 第二节 机组 第四十五条 飞行中,对于任何破坏民用航空器、扰乱民用航空器内秩序、危害民用航空器所载人员或者财产安全以及其他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机长有权采取包括必要的管束措施在内的合理措施,必要时可以请求或者授权旅客提供协助。 飞行中,遇到特殊情况时,为保证民用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的安全,机长有权对民用航空器作出处置。 第四十四条 目录 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