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5年)
  3. 第十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5年) 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 涉外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二百一十四条 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 第二百一十五条 民用航空器抵押权适用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 第二百一十六条 民用航空器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第二百一十七条 民用航空运输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第二百一十八条 民用航空器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第二百一十九条 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不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百一十三条 目录 第二百一十四条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